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时间:2017-09-18 来源: 作者:赵海琳 点击数:

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410号)、《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 201611 号)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流体力学、动力工程

第一条适用对象

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要求的研究生

第二条奖励比例、标准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额度(万元)

一等

30%

0.8

二等

50%

0.5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额度(万元)

一等

20%

0.65

二等

80%

0.45

第三条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按照当年复试录取方案确定,并报研究生院核准。

(二)第二、三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安排在每年9月份进行,按照当年学校下发通知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评定程序为:

1. 个人申请。研究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2. 学院评审。在参考导师推荐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申请,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在学校下发的奖学金比例范围内,确定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评价内容和权重:

类型

学年

课程成绩

科研素质*

创新能力

社会工作

学术型

硕士

第二学年

60%

15%

15%

10%

第三学年

45%

45%

10%

应用型硕士

第二学年

60%

15%

15%

10%

第三学年

45%

45%

10%

博士

第二学年

20%

30%

40%

10%

第三学年

40%

50%

10%

说明:* 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为专业实践能力

计分公式:总分=∑评价内容(分值)×权重(百分比)

课程成绩:采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

科研素质(应用型硕士为专业实践能力):

科研素质考核包括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部分。

1)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各类学术会议等。

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达到要求的,评价合格,计40分,超过15次的评价优秀,计43分,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每学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同时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达到要求的,评价合格及40分;凡参加学术活动少于5次,或未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评价不合格,记0分。参加学术活动超过8次的评价优秀,计50分。

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的会议通知(复印件)和本人参加会议的照片及会议小结(不少于3000字)。

2)论文选题

无法在第四学期前(直博生为第七学期)完成开题工作的研究生直接评定为三等奖学金。

3)专业实践能力(应用型硕士)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依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及现场调研、实践的综合表现,由导师给出排名,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以此类推。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学术论文、独立研究、专利发明、课外竞赛等内容。

1)学术论文加分

发表论文加分:

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记50分,被EI收录(EI收录须为国外期刊)的论文每篇计40分;

EI收录的国内论文每篇记20分,在SCI源期刊或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0分;被ISTP收录的论文,每篇计8分;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0分;

在国际会议(国内承办)论文集上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

在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在国内会议论文集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每篇计3分;

⑥所发表论文应为奖学金评定当年831日前正式出版(录用通知无效);如文章被SCIEI检索,检索日期也应为奖学金评定当年831日前(以检索证明为准)。

注:期刊级别划分按最新标准;

同一篇文章限加最高分,同时在整个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只计一次(如

当年有文章检索,但前年已计分的,则在当年计分时减去前年相应加分)。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

③“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是指具有正式出版号的公开发行刊物,但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其中:博士研究生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是指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国内外会议论文;被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不认可为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对在《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及类似的收取高额版面费、无规范出版量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认可为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上述不予认可的论文,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奖励和奖学金评定中也不予以认可。

以下会议论文予以认可(本人必须参会):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学术年会,高等学校工程热物理学会学术年会,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学术年会,中国化工学会学术年会,国内水射流年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内其他专业相关学术会议以及国际传热大会、国际水射流大会等专业相关的在国外召开的国际会议。

④被SCIEI收录的论文,如第一作者为同一课题组博士研究生,第二作者为硕士研究生,如第二作者确实参与实验工作,允许两作者协商提出书面申请,给第二作者加分(不超过5分),但第一作者则减去相应的分值。

2)独立研究加分

研究生个人承担研究课题,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校(市)级计4分,院级计2分。如以团队名义参加的,排名第一位,系数为1.0;排名第二的,系数为0.7;排名第三的,系数为0.5;排名在第四及以后的,系数为0.2。其中全国和省级的获奖项目,限排名前八位的计分,校、市级获奖项目,限排名前五位的计分。

(3)科技发明成果加分

专利发明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四名以后

40

20

14

8

4

发明专利受理

10

5

3

1

0.5

注:专利发明必须以学业奖学金评定当年授权的且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按上述加分,无关的乘以系数0.5

(4)参加学术竞赛活动加分

等级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全国

25

20

15

10

5

省级

15

10

8

6

3

校、市级

6

4

3

2

1

学术竞赛活动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由国家各部委和国际权威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

以上参赛项目,如以团队名义参加的,排名第一位,系数为1.0;排名第二的,系数为0.7;排名第三的,系数为0.5;排名在第四及以后的,系数为0.2。其中全国和省级的获奖项目,限排名前八位的计分,校、市级获奖项目,限排名前五位的计分。

③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加分。

④奖励证书原则上应为奖学金评定当年831日前获得,特殊情况下由奖学金评委委员会认定。

注: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学术论文、独立研究、专利发明、课外竞赛等内容,满分100分,超出部分不再计入。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考核包括担任社团职务、参加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由学院评价。

(1)担任社团职务

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主要研究生干部

10

一般研究生干部

5

凡任期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干部均需参加考核,考核分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加分,考核合格的干部上述分值乘以0.8加分,考核良好的干部直接按上述分值加分,考核优秀的干部上述分值乘以1.2加分(具体考核办法学院正在制定);

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最高分值乘1.2

由于学院、班级组织调整需要,工作不满一年的,实际考核加分乘0.6

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工作不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不参与考核加分;

由于学院、班级调整需要,工作满一年,但不在同一组织中工作的学生干部按照高等级干部考核加分。

担任校级各类职务,必须出具校相关部门聘任证书及该职务工作考核评价书面材料。

说明:主要研究生干部指党支部书记、班长、校、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一般研究生干部指校、院级研究生会部长、班委委员、支部委员。

(2)文体项目及各项学校竞赛项目

各类竞赛奖励加分分值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全国

16

12

8

4

省级

8

6

4

2

校、市级

4

3

2

1

院级

2

1.5

1

0.5

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国家、省级、学校、学院运动会、社会实践、征文比赛等;

同一项目或节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集体项目参照学术竞赛规定。

(3)公益活动

参加公益活动必须凭相关部门考评证明加分,标准参照文体活动级别。

注:社会工作考核包括担任社团职务、参加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内容,满分100分,超出部分不再计入。

(三)特等奖学金推荐人选从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报研究生院统一评选。

(四)研究生对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在接受申诉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公示期满后的申诉不予受理。

第四条奖学金发放

根据当年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第五条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适用专业:电气工程

第一条适用范围: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要求的研究生

第二条评定办法:依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多、学科多等实际情况,学院按年级、类型(学术型、应用型)、学历(硕士、博士)、分别核定名额和等级,按研究生考核综合得分排名依次评定。名额分配及各类型各学历奖学金比例等级与奖学金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考核内容:考核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活动和科研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任何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分办法:根据学院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活动和科研实践制定的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分别计算出除思想品德以外的其他四项得分,再累加核计每一位研究生的综合得分,见附件二。

第五条评定程序:每年九月初学院布置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总结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初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学院网上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复议终审确定评定结果。

第六条评定机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主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副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成员:其他院领导、院长助理、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辅导员。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助理。成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辅导员。

第七条奖学金发放和管理:按《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研字[2016]11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参评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评比年度的831,该年度内未用到的材料下年度不得使用。

研究生须对上一学年度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提交全面的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与专业相关,有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材料后。拖延不交不得参评,材料不全该项得分不予以承认。

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第九条本条例自2016年起试行。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名额分配及各类型各学历奖学金比例等级与奖学金标准

1.名额分配:分学科按照学院各年级各类型各学历的人数按比例确定,具体名额由研究生奖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公布。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比例等级与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硕士

一等

30

0.75万元

博士

一等

30%

1.8万元

二等

70%

1.2万元

二等

50

0.45万元

三等

20%

0.2万元

附件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由研究生所在班级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取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1)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3)上一学年度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二、学习成绩

取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若某门课老师未给成绩,则该课程不参与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是成绩加权平均分,分别是第i门课的成绩和学分,N为必修课程门数。

备注:

1)所有课程成绩只以任课教师打分为准。

三、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包括学术论文、专利、主持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学术竞赛和学术活动六部分,所有成果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取得。

1.学术论文

研究生发表的与学院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评分标准见下表:

期刊类别

评分标准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SCI源期刊

200

50

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见附件三)

100

20

中外文EI源刊(见图书馆公布名单)

50

10

TMTNTP以及综合性科学技术4类核心期刊

20

6

其它类核心期刊

10

3

备注:

1)论文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仅在第一作者为本校指导教师的情况下,作者排名去掉第一个教师依次前推;

2)核心期刊以发表时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现行版本为准;

3)以上所有论文,若被SCI收录或者SCIEI同时收录,第一作者在原有基础上加50分,若仅被EI收录,第一作者在原有基础上加25分,第二作者不加分;

4)在研究生学习期间,TMTNTP以及综合性科学技术四类非EI源刊的核心期刊只计2篇,其他类核心期刊只计1篇;

5)二年级申请者论文必须见刊,三年级申请未见刊者需要提供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证明;

6)同一篇论文按最高分值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专利

研究生获得与学院学科相关的专利,评分标准见下表:

专利类型

个数

限制

评分标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发明专利

不限

100

30

15

10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软件著作权

1

10

3

0

0

备注:

1)专利权人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按100%计分,为第二单位按60%计分,专利权人为个人不计分;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软件著作权必须有证书,三年级学生申请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阶段”及付款证明可以依据表中相关项的20%计分,仅限2项;

3)专利发明人中若有本校指导教师,则仅在第一发明人为本校指导教师的情况下,发明人排名去掉第一个教师依次前推;

3.主持科研项目

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200分、“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计50分、无资助计20分;

4.科研获奖

研究生参与学院学科相关的科研项目获奖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三类,评分标准见下表:

获奖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

600

400

200

省部级

400

200

100

50

行业协会奖

200

100

50

30

厅局级和校级

100

50

30

20

备注:

1)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分排名次序,只要有证书全额计分;

2)省部级奖排名前七名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七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对应等级的50%计分;

3)厅局级名前五名并有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五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对应等级的50%计分。

4)行业协会奖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5.学术竞赛

参加学院组织的“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它各类科技学术竞赛获奖者,评分标准见下表。

“挑战杯”系列比赛

获奖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全国挑战杯

300

150

80

40

15

省级挑战杯

80

40

20

10

5

其它各类科技学术竞赛

获奖

级别

一等奖

及以上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2

10

8

省级

6

5

4

校级

3

2

1

备注:

1)全国挑战杯竞赛奖前三名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按对应等级的50%计分;

2)省级挑战杯竞赛奖前三名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按对应等级的50%计分;

3)同一类型比赛先后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按照较高级别进行计分。

4)入围全国决赛尚未参加比赛的,毕业班学生可按国家三等加分(提供校团委证明材料),非毕业班学生不可加分;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按其它各类科技学术竞赛加分。

6.学术活动

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定期举行的学术会议,并且本人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的身份作会议交流,每次计5分,可累计。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的研究生,需要提供经导师签字确认的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务费发票及论文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科研素质

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日常科研态度、科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进行评价,该项上限15分,见附表一。

备注:

1)导师评价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导师需在所带各类具体参评资格的博士、硕士中进行评价,分年级统一评价;

3)评价最高分15分,评价分大于等于13分的比例不超过35%。若导师带2名以内(含2名)学生,可不按比例打分;若带3名以上(含3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比例评分,不按比例且高于10分的学生统一按10分计分。

五、社会活动

社会活动包括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两部分。

1.社会工作

研究生社会工作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社会工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

校研会主席、副主席,院研会主席、副主席,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班级班长

10

7

0

2

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

7

5

0

3

校研究生会各部副部长及部员、院研究生会各部部员,班级副班长,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5

3

0

备注:

1)班级干部在班级内部进行测评,研究生会成员由研究生会内部进行测评,优秀率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40%;

2)同时兼任多项职务者,以学生最高职务计分乘以1.2系数加分。

2.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指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以及其他活动,该项上限10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3

2

1

0.5

备注:

1)申请此项加分的同学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比赛主办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2)比赛获奖若为排名,则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2-3名按二等奖加分,4-8名按三等奖加分,其余名次按鼓励奖加分;

3)团体比赛中参赛全体队员获得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名按二等奖加分,第3名按三等奖加分,其余名次按鼓励奖加分;

4)同一类型比赛只取最高分。

六、其他事项

1.总分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1)研二学生按学习成绩排名,若学习成绩分一样,则按专业必修课排名;

2)研三学生按创新能力排名,若创新能力得分一样,则按社会活动排名,若上述分项都一样,则按研二时的学习成绩排名。

附件三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电网技术

电力系统自动化

高电压技术

电工技术学报

软件学报

计算机学报

自动化学报

控制与决策

仪器仪表学报

电子学报

电波科学学报

通信学报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计算机学报

软件学报

电子学报

光电子、激光

中国物理

物理学报

中国光学学报

科学通报

电子与信息学报

备注:以上高水平期刊不分学科。

附表一研究生科研素质评价表

序号

类型

年级

姓名

科研态度得分(5分)

科研能力得分(5分)

协作精神得分(5分)

合计(15分)

优秀率

(≥13分)

1

2

3

4

5

导师签名:

日期:

附表二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序号

班级

姓名

学号

性别

专业

类型

考核等级

1

2

3

4

5

填表说明: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班长、支部书记签名:

日期: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郭楚文

委员:韩东太、许宏志、徐瑞东、饶中浩、张晓、王利军、邓先明、夏晨阳、于东升、赵培涛、研究生代表

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9.15

上一页: 转入电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生报到通知 下一条: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