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同学: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研字[2014]10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研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对《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文件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