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

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精神和要求,为推动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建立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领导机构负责本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校级领导机构为研究生院,负责排查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排查结论审核。院级领导机构为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本单位排查工作。

二、排查范围

2015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三、排查内容

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学科的学位论文。

四、排查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1月11日-14日):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排查工作。结合近期媒体曝光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案例,及时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文件精神(附件1),强化研究生导师对排查工作的重视程度。

2.导师核查(1月15日-22日):各研究生导师对照排查范围及排查内容,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逐一检查。主要核查学位论文有无科研项目支撑,撰写过程中是否存在环节缺失、过程不规范、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买卖、代写、数据伪造等情况),填写《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于1月22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

3.学院排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1月23日-3月19日):各学院对照学校下发的近5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清单开展本单位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应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形成各环节的复核意见及各学位论文的排查结果,并填写《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附件3)。因特殊原因,无法联系到导师的研究生所撰写学位论文的排查工作,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排查结果进行复审,审核《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后,同各研究生导师《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于3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统计表、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xwb@cumt.edu.cn

4.研究生院抽查(3月20日-31日):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近5年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将加大抽取比例,并对抽检论文利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复检。对学院排查出的有论文作假行嫌疑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对其进行检查。

5.校学位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论文的排查结论进行审核,形成决议并存档备查。

6.结果处理: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将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五、其他

研究生院将为各学院提供近5年(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信息表。

联系人:张婷婷崔磊

联系电话:83590308 83590309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附件1: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2. 附件2: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xls

附件3. 附件3: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21.3.12.xlsx

    附件4. 附件4: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21.3.12.docx

    附件5.档案馆归档材料查询操作 档案查询操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