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批复》(教助中心[2011]17号)文件精神,2010届毕业生第一批代偿金将于近日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学费代偿”的同学,代偿金将直接打入其在校使用的中行卡内;
二、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代偿金直接转入中国银行为其归还助学贷款本金;还款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先由本人垫付,待我中心每年九月份向教育部申请贷款利息后,再予以退还;
三、获得代偿的同学需在5月30日前向学院提供“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其后的“现在工作年限为第二年”,学院统一汇总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审批,决定当年代偿金的发放。过期不补。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联系人:张老师 83592796 13852485152
另外,为了便于我们及时通知大家相关工作的情况,请代偿同学加入QQ群,电力2010届毕业生代偿群,QQ号为71617930
谢谢各位同学配合。
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