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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力工程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18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矿委[201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根据校党委文件精神,我院新一届党委委员设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1.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成原则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由院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员代表等组成,其中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应有3—4人作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做出实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勤政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讲党性、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3年以上党龄。
3.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程序
    (1)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成原则和条件,在全院正式党员范围内提名7人作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于10月24日前将提名名单书面(支部书记签字)报学院党委组织员邱洁老师处。
    (2)学院党委根据各党支部酝酿提名情况,研究提出10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返回各党支部征求意见。
    (3)各党支部对学院党委提出的10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从中推荐7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于11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书面(支部书记签字)报学院党委组织员邱洁老师处。
    (4)学院党委根据各党支部酝酿推荐情况,研究提出9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等额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党委向校党委呈报。
    (5)校党委研究批复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三、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11月下旬,学院党委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学院党委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
新一届党委委员会选举结果产生后,学院党委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向校党委呈报。
由于我院学生正式党员相对教师党员较多且主要集中在研究生和毕业班,考虑到部分研究生党员参与校外科研任务,部分毕业班党员外出求职面试,难以确保参加党员大会。经学院党委研究并征得部分学生党员同意,决定按照全院学生正式党员的20%左右,选举10名学生党员代表参加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大会。
学生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是:每个学生党支部在本支部学生正式党员范围内,提出1—2人作为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于10月24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员邱洁老师处;学院党委根据各学生党支部提出的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研究确定12名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学生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0名学生党员代表。
四、时间安排
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自10月中旬开始,12月上旬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从学院事业发展大局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党员了解提名推荐的原则、程序和基本要求,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和有关建议,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和推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3.全体师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地进行。
特此通知
 
附:电力工程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电力工程学院党委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电力工程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任 务
10月17日
召开党委委员会议,通过学院换届选举方案
10月18日
召开全体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选举工作
10月24日前
教职工支部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学生支部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同时提名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0月25日
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返回各支部,提出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
11月1日前
各支部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
11月7日前
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
11月12日前
上报校党委《关于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11月18日前
召开学生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学生党员代表
11月下旬
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党委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并向校党委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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