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电力字〔2012〕 4号
关于调整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置的通知
学院各系(所、中心、科、室),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学院的科研和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大会讨论,并经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一、撤销热能与动力工程系,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系,主要承担本科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
二、保留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主要承担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三、撤销电力系统研究所,成立流体机械及水射流研究所、煤与煤层气燃烧及利用研究所、矿井制冷与低温研究所、新能源利用与发电研究所,主要承担相关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
调整后的系、中心和各研究所是职能有所侧重的学院二级机构,相互之间应加强协作。
特此通知
电力工程学院党委
电力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学院 机构 设置 调整 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 2012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