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区值班
1、各值班人员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填写《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调班、请假申请表》,并由学院、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调班请假。
2、值班要求:(1)值班期间要随时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并监控网络动态,如发现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带班领导汇报。(2)当天晚点名如有请假未归学生需在晚点名表中注明请假原因及去向。
二、 各学院值班
1、值班时间:11月4日至11月12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学院应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带班领导,全体学生工作干部确保手机24小时通畅。
3、值班期间,各学院至少有一名专职辅导员夜间在校值班。
4、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即时监控网络信息,如发现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学院带班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汇报。
5、学院值班表见附件。
电力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