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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22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研究所(系、实验室),各部门:

寒假即将来临,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实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系、研究所、各支部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扎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

二、明确重点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 各研究所、实验室、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研究生、本科生普遍进行一次假期专题安全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出行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提高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等意识,增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引导师生过一个健康平安的假期。

2. 各研究所、实验室、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寒假前和开学前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要加强对用电、取暖问题的检查,做到人走电停,发现隐患要详细记录、立即整改。集中精力对宿舍、实验室、危化品存放地、燃气设施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做好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储备必要的防滑草垫、化雪剂、铁锹等物资和工具,开展针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对校舍、设施造成危害。

4.学院网络负责人要加强对学院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5.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6. 各研究所、实验室要继续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

    1)开展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做好假期内危险性实验的备案与安全防范工作,布置实验室安全要求,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2)加强实验室内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禁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行。其中,特种设备须按照有关条例进行检定,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存放化学试剂的冰箱,须定期清理,保障安全运行。

    3)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

    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5)实验室应杜绝使用塑料筐、纸张等易燃物盛放或包装实验物品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的现象;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如:油汀、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如确因实验需要,需向学院备案,并落实防范措施,用后及时拔除插头;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留宿。  

    6)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进行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电脑、吹风机、热风枪、手机充电器等,用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7)各研究所、实验室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三、加强值守 确保信息畅通处置有力

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巡逻,严防寒假期间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寒假期间学院设值班室:

学院值班地点:电力材料楼B408(西)

值班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300—500

值班电话:83592796(值班时间)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保卫处(南湖校区):  83590110  83885760(文昌)

                                                                            电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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