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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7-05-15 来源: 作者:陈清华 点击数:

各教职工党支部、工会小组: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于2016年11月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矿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中矿委〔201662号)的规定,以及学全年工作计划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定于20175下旬前后召开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完善学院规章制度,加强教代会建设,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权利。充分发挥学院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全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把我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教学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和议程

认真总结学院成立以来的工作,部署2017年学院及工会、教代会各项重点工作,听取教职工对学院系列新建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谋划学院“十三五”改革与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全面推进学校“三个一流”建设。大会具体议题包括以下几项:

1.听取和讨论《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审议《学院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院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4.审议学院系列新订文件;

5.选举产生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及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6.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三、会议筹备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党、政、工、青、妇负责人参加的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教代会筹备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四、代表的组成

工会小组为单位组成学院教代会代表。本次教代会共组成5个代表组,每个代表长1人代表组组长的职责是:主持代表组的会议活动组织征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代表意见组织本代表组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以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落实。

五、会议代表

1.代表的比例及构成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教代会代表在届期内实行常任制。代表拟定47,各工会小组的代表人数一般按教职工人数的35%左右确定(名额分配附后)。其中,专任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8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女性、青年教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团委妇委会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人选。

2.代表条件

(1)我院在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2)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关心学院改革与发展,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代表的产生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经认真酝酿和民主协商,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名单;

2)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选举代表,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3)参加选举的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应在518日前完成,名单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赵海琳,联系电话83592000)。由学院党委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公示。

会议的特邀、列席代表由学院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统一安排。

六、教代会各有关委员会组成方案和产生办法

1.首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专门工作委员会设置

执委会委员由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在执委会委员候选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60%;教师应不少于60%;非中共党员一般不少于20%;女性、青年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学院党政有关领导和工会、团委、妇委会如无特殊情况,应提名为候选人。

首届学院教代会设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等2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由7组成,各设主任1人。

2.委员会产生办法

(1)各工会小组依据学院教代会执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名额及构成要求,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本选举单位的推荐人选,522日前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2)在工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选举单位的意见和各相关委员会构成要求,提出学院教代会各相关委员会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其中,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0%的差额,提出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等额,提出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

(3)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教代会执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提交学院教代会进行选举。

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专门委员会主任在专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七、会议日程安排

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会议日程安排。

八、筹备工作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学院教代会首次会议,各党支部要会同工会小组充分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全院教职工特别是各位代表能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努力把会议开成促进学院深化改革、和谐发展的大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务必把会议筹备工作做细、做好、做实,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首届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工会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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