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硕士研究生:
2017年“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我校2014、2015、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
二、奖励标准
1、每人奖励一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可以与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
①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发表或被收录高水平论文(不含增刊、会议论文)(详见附件一);
②学院认可的高水平成果,最终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③其他突出科研学术成果(其中包括“挑战杯”等全国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的科技创新创业类全国性竞赛,获得决赛一等奖),最终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5、申报材料有效期限: 2016年5月2日-2017年5月1日。
四、申报时间要求:
学生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7:00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
学院上报材料地点:研究生院2317
五、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首先将材料送至各学院初审,申请者需如实填写各类表格并提供真实资料:
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
2、《优秀创新硕士汇总表》(1份);
3、申报成果所在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同时需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复印件1份);
4、详细支撑材料(1套)。
六、评审程序及奖学金发放
1、学院初审。
2、研究生院在公示候选人情况及成果五个工作日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3、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成果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颁奖。
4、申请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的,如其参评的学术成果未在所在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中使用,发放全额奖学金;如已在评选中使用,则发放差额部分。
七、相关说明
1、“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如发现成果弄虚作假者,经核实撤销其奖励资格,追回奖学金,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部分高水平论文
附件二:《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优秀创新硕士汇总表》
附件四:其他突出科研学术成果之科技创新创业类全国竞赛
联系人:马明 8388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