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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所(团队)进行申请审核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来源: 作者:陈清华 点击数:

为促进我院科研团队建设和科研队伍发展,更好地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对学院教师自发成立的科研所(团队)进行一次审核认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现将2017年审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核认定条件

1.研究所(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符合学院科技发展长期规划。

2.研究所(团队)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研究所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低于五人;应有固定的研究场所。

3.研究所(团队)在过去三年内,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引进到账纵向科研经费10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经费按1/3折算成纵向经费)。

二、申请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所(团队)负责人填写《研究所(团队)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版,并于625日前交学院科研办公室(材料电力楼B406室,联系人:许娟,电话:83591806);

2.科研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纳入学院研究所(团队)机构名录,并作为教师任期考核时团队考核的依据。

三、研究所(团队)业务活动要求

研究所(团队)可以以学院所属研究所的名义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并将科研经费引进入学院,研究所(团队)的知识产权归属中国矿业大学所有。

特此通知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65

附件1: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所(团队)申请表研究所(团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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