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相关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和《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会议的工作安排,学院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初步整改,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根据检查情况,结合学院的实验性质和风险点,学院梳理了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要点,请认真检查整改,并于5月20日前整改完毕。学院将于5月20日—5月25日组织自查和邀请专家职能部门检查。对于未整改到位或未整改的,实验室将关停整改。
在检查整改过程中,需学院协助的,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唐晓燕,电话:83592000。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3日
附件:附件:电力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