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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党日活动+”和“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29 来源: 作者:陈清华 点击数:

中矿委〔2017〕33

  

校纪委,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妇委: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广大党员在“三育人”实践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优良的党风,并以此带动引领学校优良教风、学风和干部作风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党日活动+”和“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三个一流”建设工作,以改进和创新党支部工作活动形式为抓手,全面加强党支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当先锋、创佳绩,切实加强党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教风促学风正作风,为推动学校改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思路

在全校开展党支部“党日活动+”、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是深化“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主题活动坚持分类实施、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结合实际、立足经常、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将主题活动作为推进建设优良教风学风作风的重要抓手,同时将其与民主评议问题整改、党内评先评优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通过开展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推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互融互促,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拓展党支部活动内涵,确保党支部政治属性更加鲜明、服务功能更加凸显通过开展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围绕中心,在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事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师生员工中当先锋、创佳绩,探索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

三、活动内容

1. 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的开展,要做到“五个有”,即:有明确的主题和内容,有生动活泼的载体形式,有浓厚的党日活动氛围,有展示党员好作风的特色亮点,有解决党员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成效。

要结合党支部所在机构组织主要功能任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主题活动的拓展。具体内容是,在教学科研机构的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创新创优”主题活动;在管理服务机构的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提质增效”主题活动,在学生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成长成才”主题活动;离退休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的内容,由离退休人员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学校实施方案来确定。各类型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2.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是,在教师党员中开展“比教学、比科研、比育人,争当教书育人先锋”主题活动,在管理服务岗位的教工党员中开展“比担当、比服务、比奉献,争当管理服务育人先锋”主题活动,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比学业、比实践、比责任,争当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离退休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内容,由离退休人员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学校实施方案来确定。不同类型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3。

每位党员要结合岗位实际,结合民主评议查摆的问题,制定目标和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四、活动要求

1. 落实领导责任。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宣传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具体指导与考核,基层党支部负责推进实施,所有党支部和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方案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组织部备案,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参与主题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学校党委将主题活动纳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强化指导考核。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主题活动的过程指导,采取听取汇报、交流研讨、群众评议等形式,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向群众征求意见、通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为深入开展主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校院两级要通过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研究解决问题,推进主题活动落实落细。

3. 注重活动实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鼓励支持基层单位和党员个人大胆探索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努力使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所有党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填写主题活动考核登记表。要把深入推进主题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活动开展带动工作进展、推动工作发展,以工作成果促进活动成效、深化活动实效,做到工作学习与活动推进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

4. 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及时物化活动成果,加强典型选树,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形成先锋创建的长效机制。学校党委将利用微博、微信、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类先锋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效应,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锋、崇尚先锋、争当先锋的良好风气。

  

 

附件:1. 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2. 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考核登记表.doc

3.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4.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考核登记表.doc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开展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党日活动”是基础,“+”是拓展。在实施过程中,党支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三会一课”思想教育功能,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将岗位建设的团队目标内化为党支部的组织目标,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在教学科研机构的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创新创优”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与时俱进,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跟踪产业行业发展与专业前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培养模式;开展教学研讨,推进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及时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2.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推进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学术沙龙,促进学术交流;积极搭建校企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打造学术梯队,凝炼学科特色方向,为学科建设提供支撑。

3.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进行积极向上的思想教育,在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中坚持从严要求,团队辐射的班级和学生有良好的表现。

(二)在管理服务机构的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提质增效”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规范业务流程,明晰职责分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创新管理理念,加强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

 2.部门间密切配合协作,不推诿扯皮;接待师生热情耐心、亲切和善,服务师生周到细致、不厌其烦;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为基层和教职工主动排忧解难,服务意识强。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风清气正,自觉廉洁从政,抵制不正之风;办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三)在学生党支部中开展“党日活动+成长成才”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解决“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等问题,并通过“三会一课”、学习研讨、读书交流、形势政策教育、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素质,更好地发挥对周围同学的“思想引领”作用。

2.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弘扬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党员在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行为和学习效果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为身边的同学树立榜样,并通过榜样的作用引领更多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3.主动做好党建带团建,加强党团学工联系,积极参与学院、年级和班级工作;引领支部党员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集体活动、遵规守纪等方面对周围同学“传、帮、带”,强化表率作用发挥;开展有影响力的志愿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党员服务社会、关爱他人的意识。

二、考核要求

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活动按年度执行。今年是5月份启动,年底前结束。上述标准是基本要求、方向性要求,是党支部的合格标准;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主题活动考核为“不合格”,其支部班子年度民主评议等次定为“一般”及以下;达到基本要求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主题活动考核为“优秀”。

1.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信息化教学,在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2.科研创新能力强,协同能力突出,打造出科研意识浓厚、态度严谨、方向稳定、素质优良、具有相应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科研创新团队;科研业绩突出,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数量增长明显或横向实到科研经费增长显著,在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3.管理科学化程度高,谋划事业发展、科学决策与管理协调的能力强;办事程序公开、便捷,工作效率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富有成效。

4.以人为本,务实高效,不推、不拖、不等、不靠,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拓展服务途径、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服务保障上水平,作风转变提效能”;部门处室年度作风评议达到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

5.学生支部党员积极参与优良学风建设,搞好“第一课堂”任务,争做学风学业表率,支部党员学年度学习成绩达到专业人均分以上,年度评奖评优党员获奖比例达90%以上;积极投身“第二课堂”活动,参与省级及以上课外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参与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以优异成绩结项;在社会工作、志愿公益、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引领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学生党支部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真正起到“引领学生思想”、“优化学风建设”、“促进班团工作”、“丰富学生生活”的作用。

7.党支部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情况。

  

  

附件3: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实施过程中,全体党员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加强党章党规学习作为基本功,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必修课,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实际、务求实效,教师党员争做“四有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学生党员争做“五有学生”(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独立的思维判断能力、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有宽广的国际视野)。

(一)在教师党员中开展“比教学、比科研、比育人,争当教书育人先锋”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学年度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

2.主动投身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潜心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成绩较为突出,获得广泛认可。

3.带头承担科技创新创业、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学生第二课堂指导工作,积极承担班主任和导师工作,主动关心学生成长,抓好学生思想教育、品德养成和学风建设,自觉守好教书育人“责任田”。

(二)在管理服务岗位的教工党员中开展“比担当、比服务、比奉献,争当管理服务育人先锋”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请假制度;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失职、不渎职,不推诿扯皮;结合岗位实际努力学习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热心为师生服务,岗位业绩良好,深受师生好评;未发生因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原因而被举报、投诉,未受过纪律处分。

3.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不计得失,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先进性作用

(三)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比学业、比实践、比责任,争当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与各个教学环节活动,扎实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视野开阔,求真务实,努力构建合理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项目,争做成才表率。

3.积极参加志愿公益服务活动,完成规定的志愿公益时长;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走出课堂,走向社会;热情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不计得失,甘于奉献,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树立校园主人翁意识,自觉主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考核要求

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按年度执行。今年是5月份启动,年底前结束。上述标准是基本要求、方向性要求,是党员的合格标准;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主题活动考核为“不合格”,其本人年度民主评议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达到基本要求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主题活动考核为“优秀”。

1.参加校级教学类竞赛并获一等奖,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类比赛并获奖;学年度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位于所在学院任课教师的前20%。

2.在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取得新突破;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科研经费突出;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上取得新突破;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上取得新突破;发表高被引论文;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3.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课外科技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组建社会实践校级以上重点团队并取得突出成果;作为班主任,所带班级获评学年度“校优良学风班集体”等校级以上荣誉;作为团队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所带团队或所指导学生成果突出。

4.工作中讲协作,顾大局,善于校内外沟通与协调,竭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管理更细致,服务更周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年度作风评议达到优秀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表彰。

5.作为学生党员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优良学风建设,保证课堂出勤率,敢于劝导或制止迟到旷课早退、课堂“低头族”等不良现象,带头与任课教师互动,在各个教学环节率先垂范;学年度学习成绩位列专业前10%。

6.作为学生党员积极申请并获准立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以优异成绩结项;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参与省级及以上课外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7.作为学生党员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敢于同社会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行为;年度志愿公益时长达到30小时以上。

8.党员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情况。